按照{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蓬溪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蓬溪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 (蓬财发【2020】25号)文件要求,符合医保部门认定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患者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纳入“一站式服务”结算管理;符合医保部门认定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患者在县域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其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按照个人自付控制在10%(实际按9.5%计算)给予报销,即报销额度不低于90%(实际按90.5%计算)。
我院作为蓬溪县医保定点医院,严格执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有关政策,并积极落实。因此,为满足慢性病贫困病人门诊医疗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且个人自付控制在10%(实际按9.5%计算)给予报销的要求,通过与软件公司的积极配合并做好接口程序的测试,在反复核对报销比列与发票格式无误后,我院信息系统已于于2020年6月8日正式启用。以后慢性病门诊患者在我院就诊后,直接在收费窗口按照政策比列将一次性结算完毕,病人无需再多部门跑路。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病人少跑腿”的信息化服务,提高医院服务品质,提高患者就医感受,提升患者就诊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