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蓬溪县人民医院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比选采购,选定成交供应商,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本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编号:Pxxrmyy20240823HW
2.采购人:蓬溪县人民医院。
3.项目地点: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6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2年。
5.预算金额:无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建设工程施工等);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供应商于2024年8月8日至12日。上午 09:00时- 12:00 时,下午 14 :00 时-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25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现场报名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联系人电话);
三、比选文件制作要求
1、封面(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时间);
2、承诺函1份(试样见附件3);
3、报价表1份(试样见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联系人电话);
8、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1份;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盖鲜章。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及执行报价方式
1.成交供应商确定:本次邀请比选采购将确定两个成交供应商。在符合采购资格等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综合下浮比例高低排序,项目综合下浮比例最多的供应商为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以下依次为第二顺序成交供应商等。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和第二顺序成交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2.成交单价确认:本项目成交单价为项目投标人下浮最高比例,即第一顺序中标人投标下浮比例。具体成交单价=项目清单分项综合单价*综合下浮比例。
3.对日常发生的零星维修项目,由第一顺序中标人完成,若经招标人判定第一顺序中标人由于能力、时间等要求不能完成维修项目的,则由第二顺序中标人完成该零星维修项目。
五、比选文件提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比选会现场提交到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66室,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5日 14 时2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六、比选会时间:2024年8月15日 14 时30 分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66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比选会议。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82547848
日期: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