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拟对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定成交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为方便医护及患者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拟在院区内建设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确保院区安全有序充电。
1.项目编号:Pxxrmyy20240418HW
2.项目名称:蓬溪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应围含: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运营服务充电价格:供应商自主报价(详见附件1:报价表)。
四、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要求:
(一)由采购人提供场地,成交供应商改造建设4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等设施,充电场所位置详见附件3。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成交供应商实施充电桩建设位置(详见附件3)及数量
智能充电桩建设位置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充电口数量 |
备注 |
门诊大楼左侧(图一) |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
套 |
20 |
|
门诊大楼右侧(图四) |
套 |
20 |
建雨棚 |
|
内科一住院楼后(图二) |
套 |
10 |
|
|
内科三住院楼后(图三) |
套 |
10 |
|
2.由成交供应商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雨棚1处(门诊大楼右侧图四处):框架采用钢结构材质,建设材料规格、型号、材质、品质需符合国家及行业建设标准,与医院救护车停车棚用料及色彩一致。成交供应商建设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3.由成交供应商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设备安装及线路铺设(不少于60个充电口),(由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为准)。
4.安装符合计量要求的用电计量装置,用于计量智能充电桩用电量,并向采购人支付用电费用;
5.成交供应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
6.采购人提供的充电场地需改造为水泥硬化地面的,应采用C25标号水泥,厚度20CM,按照建筑施工规范由成交供应商进行硬化场地施工。
7.以上由成交供应商实施建设的内容,其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3年。
(三)电费缴纳:由成交供应商根据用电表计量向采购人按季缴纳电费,缴纳标准:0.8元/KWH。
(四)采购人不参与运营收益的分成。
(五)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申办建设手续,并负责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含配套)建设投资和后续运营、维护保养,承担改造建设、运营、维护保养过程中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风险。
(六)安装及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式运营使用。
五、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封面(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时间);
2.承诺函1份(试样见附件2);
3.报价表1份(试样见附件1);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联系人电话);
8.其它资料1份;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盖鲜章。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符合资格条件等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及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6月3日,上午9:00-下午5: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25室。
3.报名递交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1份;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盖鲜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和截止时间:采购会现场提交到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66室,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7日 14 时20 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会时间:2024年6月7日 14 时30 分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466室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比选会议。
九、附件:
1.报价表;
2.承诺函;
3.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位置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82547848
蓬溪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