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供应商:
我院拟对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诚邀有意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
2、项目编号:Pxxrmyy20240102Q。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6.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位置与规模:项目位于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6号,总建筑用地面积19557.2m2,总建筑面积25210.12m2,地上建筑面积15024.18m2,地下建筑面积10185.94m2,由1栋五层传染病大楼、1层地下车库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组成。传染大楼设置床位数274张,并配套建设医院相关附属设施。项目考虑平战结合,平时作为综合医院使用,收治普通病人,医院设置情况为:一楼:中医门诊、辅助检查、中西医药房、食堂、休闲等候区,检验室(内设PCR实验室,兼作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楼:康复医学科;三楼:肿瘤科;四楼:心血管内科;五楼: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二、资质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监测工作,包括环境监测、环保竣工验收报告所需数据的采集及现场核查,编制《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后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审查)结束后服务单位须按专家与相关部门意见及时对《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修改,完成系统申报等所有手续,最后需向招标方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成果资料。
3、服务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
4、服务质量要求:出具的验收调查报告等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专家验收。
四、响应材料要求
1、封面(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时间)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供货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联系电话);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复印件1份,并提供社保证明1份;
6、承诺函1份(见附件1);
7、报价表1份(见附件2)。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鲜章,装订成册,采购会现场提交。
五、供应商确定办法:在符合资质等条件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北京时间)地点:
2024年1月30日-2月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在医院门诊楼4楼425室采购办报名,报名时提供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3、供货商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联系电话);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采购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4日(星期天)下午2:30时,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66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办黄先生,0825-5422676。
蓬溪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30日
附件1:
承诺函
蓬溪县人民医院: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备注 |
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及验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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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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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