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医院拟对蓬溪县人民医院警务室施工安装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蓬溪县人民医院警务室施工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人:蓬溪县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预算金额:人民币16.92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蓬溪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蓬溪县人赤城镇普安大道6号)425室获取(供应商自带U盘,用于下载磋商文件、施工图、图示等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供应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人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2:30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66室(四川省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6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地点: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66室(四川省蓬溪县普安大道6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蓬溪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0825-5422676
地 址:四川省蓬溪县普安大道6号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425室
电 子 邮 箱:448126967@qq.com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