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医院拟对“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云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单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并参加协商。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云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21万元(三年费用)。
四、项目简介、单一来源理由和单一供应商名称:
1、项目简介: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云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2、单一来源理由: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号)要求,全省统一使用由财政部开发并由财政厅部署安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以电子票据代替手工票据,将财政票据的事后监督和检查转变为事前、事中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效率。
为满足财政电子票据的统一管理要求,我院票据系统需要与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系统实时交换数据库才能正常工作,为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我院使用的票据系统必须与四川省财政厅使用同一公司软件。四川省财政厅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建设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成交供应商建设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并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
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25室(采购办);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邮件获取时须电话联系并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协商时间:2021年9月9日14时3: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66会议室,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十、协商地点:蓬溪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66会议室。
十一、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采购邀请在蓬溪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蓬溪县人民医院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普安大道6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25-542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