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医院
关于“传染病区新增6MV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部令第18号)规定和要求,我院“传染病区新增6MV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委托环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报告表的编制,目前报告表送审件已编制完成,我院自愿将报告表送审件全文公示如下,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邮箱联系,张先生:2289560695@qq.com
蓬溪县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示本】蓬溪县人民医院新增6MV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