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医院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为推进依法治院和医院民主管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医院改革、发展与稳定,经医院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工作在院长领导下,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未经相关领导审签,私自对内、对外公开医院工作内容,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奖金100元;造成经济损失者,加倍予以追缴。
五、院务公开工作内容失真,扣相关科室责任人奖金100元;
六、未按照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及时进行院务公开的,视其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拒绝公开的,扣奖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