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医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就医的公告
尊敬的病员朋友:
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10号)和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遂宁市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工作实施方案》(遂卫办发〔2018〕132号)要求,结合我院前期推行门诊、住院患者实名制就医的开展情况,决定进一步加强实名就医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患者均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和真实、有效的本人或亲属联系电话。
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履行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的职责,对人、证信息不符的患者将拒绝提供诊疗服务。
三、建议患者积极响应国家预约诊疗政策,实行预约挂号就诊,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四、推荐患者通过蓬溪县人民医院医院微信公众号(扫描网页下方二维码)和自助挂号缴费机进行实名注册并预约挂号缴费。
五、所有人工挂号缴费窗口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挂号时必须提供患者本人有效证件。
六、未带有效证件的患者必须先到一楼门诊导医台如实填写《门诊患者信息登记表》,然后持该表到窗口进行挂号。
七、推荐实名制就诊患者使用微信公众号、自助挂号缴费机缴费。 八、本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蓬溪县人民医院